下定决心不再痛苦
只要伤害还存在,原谅就不会开始。那么,怎么让这一切结束呢?面对那个犯下错误的人--歧视女性的同事或是失言的朋友,受害者可能会无能为力,只能被自己所受的伤害折磨。第一步就是让自己不要为别人犯下的错误而痛苦了。走出痛苦的深渊,不再让自己为别人的错误负责。
如果涉及身心方面受到的重创,只有凭借法律手段强迫施害人承担责任,才能有效地完成第一步。要说明的是,原谅一个伤害你的人,和你要把他/她绳之以法并不矛盾,就像哲学家西蒙-伟尔(SimonWeil)所说的:我们只能原谅那些我们可以惩罚的人。当然,法律的公正是以社会的名义惩罚当事人所犯下的错误,指证其有罪。而真正的原谅只有受害人自己才能够决定。
承认错误的存在
过去是不会消失的,想遗忘伤害是不可能的。忘记伤害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,它可以让我们逃避痛苦。但是,隐藏在无意识中的那些仇恨会变得越来越强烈,迟早会更加剧烈地爆发。这会给自己带来伤害。
施害者犯了错误,是有罪的,认识到这一点对受害人继续自己的生活很有必要。精神分析师卡布里娜-若班说:"把罪责推还给施害人就是重建自己。"这样做还能让我们免除一些心理疾病,消除不断出现的负性情绪。
|
邮箱:webmaster@vdolady.com 欢迎批评指正 郑重声明: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,如有违反,追究法律责任。
Copyright ©
2009-2010 Vdolady, All Rights Reserved. 津ICP备09005267号